企业资讯

MORE+

联系我们

  • 广西标江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
  • 网址:http://www.gxbjzc.cn/
  • 电话:0771-4732600
  • 手机:13117713089(微信同号)
  • 地址:南宁市邕武路1号东盟国际大酒店附楼1961集团4楼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 > 企业资讯

事故统计报告制度

发布时间:2021-03-10 16:40:32 来源:http://www.gxbjzc.cn 分类:企业资讯 次浏览

1)安全隐患险情及事故报告工作,坚持“谁主管谁负责”、“逐级上报”和“实事求是”的原则。

2)发生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,事故发生后,公司接到报案后应立即采取相应应急措施。

3)发生重大火灾事故,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时,安全科应立即报告公司,并会同有关科室及时进行处理。

4)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险情时,安全科要立即报告公司。

5)报告的内容: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人员伤亡、财产损失以及采取的措施等。

6)发生交通事故或重大火灾事故的,事故发生后5日内向集团公司写出书面检查报告。

7)当月发生的交通事故,于次月3日前,填写汽车肇事轻微事故月报表、汽车肇事情况月报、汽车肇事情况月报附表、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报告集团公司安稽处。

8)安全科填写各类报表必须准确无误、及时填报,不得瞒报、漏报。


相关标签:

上一篇:安全基础资料管理制度

下一篇:安全预防制度

最近浏览
相关产品
相关新闻